环境分类方式
1、人类环境习惯上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亦称地理环境。是指环绕于人类周围的自然界。它包括大气、水、土壤、生物和各种矿物资源等。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自然地理学上,通常把这些构成自然环境总体的因素,分别划分为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土圈和岩石圈等五个自然圈。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
职业卫生现状
环境分类方式
1、人类环境习惯上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亦称地理环境。是指环绕于人类周围的自然界。它包括大气、水、土壤、生物和各种矿物资源等。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自然地理学上,通常把这些构成自然环境总体的因素,分别划分为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土圈和岩石圈等五个自然圈。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目的的发展,逐步创造和建立起来的人工环境,如城市、农村、工矿区等。社会环境的发展和演替,受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以及社会规律的支配和制约,其质量是人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志之一。
环评资质变化
(生态环境部已经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要求。《人民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原评价资质分甲、乙两个等级,并根据持证单位的特长和工作能力,按行业和环境要素划定业务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应用,为人类开发活动提供指导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门科学技术,其功能包括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导向功能。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年9月1日施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法律强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为指导人们开发活动的必须行为,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环境保护方针的重要手段。环境影响评价按时间顺序分为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环境影响后评价;按评价对象分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损害,防止这些影响和损害的对策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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