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法
焚烧法是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险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产品的目的。
危险废物的焚烧过程比较复杂。由于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复杂,对于同一批危险废物,其组成、热值、形状和燃烧状态都会随着时间与燃烧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同时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组成和废渣性质也会随之改变。因此,危险废物的
危废减量设备
焚烧法
焚烧法是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险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产品的目的。
危险废物的焚烧过程比较复杂。由于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复杂,对于同一批危险废物,其组成、热值、形状和燃烧状态都会随着时间与燃烧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同时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组成和废渣性质也会随之改变。因此,危险废物的焚烧设备必须适应性强,操作弹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动调节操作参数的能力。
危废处理流程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属地环保局申报。
已经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向属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填写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各地方有所不同,请详旬属地。危险化学品的申报登记:为保证处置重量与申报重量一致,建议行化学品的清点和包装工作,再前往属地环保局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2、与我中心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签订协议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3、向属地环保局申请危险废物转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运输单位确定运输车辆及运输车次后,向移出地环保局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跨市转移需要移出地环保局向接受地环保局询函,跨省转移需要移出地环保厅向接受地环保厅询函。
4、危险废物的转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办理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从移出地环保局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及时与处置单位联系,咨询如何填写五联内容,与运输单位联系确定具体转运日期。
化验室废液处理:
1、目的:为防止试验室的药液污染扩散。
2、适用范围:生产、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
3、责任与监督:化验操作人员执行管理制度,调度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三、化验室处理废液的一般原则
1、在证明废液溶液浓度已相当小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排水沟中;
2、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处置;
3、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部分;
4、无论液体或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烧时切勿残留有害气体或残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能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厨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
6、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四、废液的处理分类如下:
1、化学废液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氧化处理后排放,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2、综合废液
用酸、碱调节废液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30min,然后用碱调节PH为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加入硫酸铝或碱式氧化铝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于废渣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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