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废液处理:
1、目的:为防止试验室的药液污染扩散。
2、适用范围:生产、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
3、责任与监督:化验操作人员执行管理制度,调度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三、化验室处理废液的一般原则
1、在证明废液溶液浓度已相当小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排水沟中;
2、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处置;
3、利用蒸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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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废液处理:
1、目的:为防止试验室的药液污染扩散。
2、适用范围:生产、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
3、责任与监督:化验操作人员执行管理制度,调度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三、化验室处理废液的一般原则
1、在证明废液溶液浓度已相当小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排水沟中;
2、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处置;
3、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部分;
4、无论液体或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烧时切勿残留有害气体或残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能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厨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
6、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
四、废液的处理分类如下:
1、化学废液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氧化处理后排放,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2、综合废液
用酸、碱调节废液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30min,然后用碱调节PH为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加入硫酸铝或碱式氧化铝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于废渣方式处理。
生物法只适用有机废物,其中用于有机固体废物的包括:堆肥法和厌氧发酵法,用于有机废液的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处置危险废物的办法主要有地质处置和海洋处置两大类。海洋处置包括深海投弃和海上焚烧。陆地处置包括土地耕作、贮存或贮留地贮存、土地填埋、深井灌注和深地层处置等几种,其中应用的是土地填埋处置技术。海洋处置现已被国际公约禁止,但地质处置至今仍是常采用的一种废物处置方法
在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停放在的停车库(场)。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车时,必须符合安全、不产生环境污染等基本条件,应远离居民点、学校、交通繁华路段、名胜古迹和风景游览区。严禁搭载无关人员,特别不准驾驶员远离车辆,更不准在发动机工作时向油箱加注油料。
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或者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报告。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在运输途中,因自身车辆驾驶责任或他人责任造成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驾驶员必须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汇报,若运输液态废物或、有毒有害废物时需迅速报告当地交通、安全、消防、保险等相关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污染,,丢失,泄露等,押运人员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事故发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单位报告。
小结
1、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企业,要符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要达到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
2、危险废物运输企业负责人、车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应参加由组织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3、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出现擅自倾倒遗弃危险废物、未将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处置单位等行为,环保、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要移送处理。
4、危险物运输企业电子运单信息要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留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运输单位联,留存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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