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制定标准
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1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1牌产品标志、免1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1造或者使用的虚1假的产地的;
(3) 伪1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
假冒伪劣商品销毁处理
假冒伪劣产品制定标准
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1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1牌产品标志、免1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1造或者使用的虚1假的产地的;
(3) 伪1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假冒伪劣产品在国际上被视为是“仅次于贩1毒的大公害”,而我国目前已成了大的假冒伪劣的产地,所以假冒伪劣被认为是当前我国大的社会问题,其危害巨大。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1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因而,认真分析假冒伪劣的成因并提出整治的对策,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增大社会交易成本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会使消费者产生逆向心理,比如把所有的人都当作,把所有的产品都视作假冒伪劣。jia1冒伪1劣商品(Fakeandshoddygoods)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因为对消费缺乏安全感,大多经营者认为在商务活动中需要提防,在地方、企业、消费者应密切配地方、企业、消费者应密切配购买原材料和生产设备时都要经过调査再买或直接去生产厂家购买,而选择直接去市场购买的比重则降低,这种逆向选择增大了社会的交易成本。
对于厂商来说,建立信息自我披露制度,如卖药品,就必须披露和消费者相关的所有信息,同时使消费者能方便地获得这些信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十六)限期使用的商品而未标明或未如实标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时间的。对于,则要为市场上各类人提供各类信息,包括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卫生标准等。另外,还需要促进信息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以及扶植信息服务业,通过提供信息来规范市场,监督市场,遏制假冒伪劣产品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做理性的消费者,自觉假冒伪劣产品;营造一个知假不买的氛围,将假冒伪劣产品逐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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