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政府采购与招标
首页 >> 技术服务 >>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济源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欢迎来电

济源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欢迎来电

在疫情严重的前提下,企业不可以提前复工,因为这不仅是对员工健康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依据《防治法实施办法》第7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
济源劳动争议法律服务








在疫情严重的前提下,企业不可以提前复工,因为这不仅是对员工健康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依据《防治法实施办法》第7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采取紧急措施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郑州安博具备多个领域的精英律师,能够为多个行业的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济源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在现今的形势下,相信很多人对于人力资源这方面都有着比较多的疑问,您可以致电郑州安博进行详细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一家企业的员工可能是来自不同地区的,那么复工时间应按照员工工作地政策处理,还是按照企业所在地政策处理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复工时间应按照员工工作地政策处理;除非企业所在地政策标准高于员工工作地且双方已经约定按照所在地规定执行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在地政策执行。

【郑州安博】是一家专门定位于为企业提供全新模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兼具其他民商经济业务的化、规模化、公司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疫情期间济源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的信息,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律所,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服务!












复工返岗,自行隔离员工/因封路封城无法按时复工员工,企业应如何支付工资?能否安排年休假或病事假呢?

根据《防治法》相关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隔离、控制措施,但对于非依法隔离的员工,不能以自行隔离为由不按时复工,企业可要求该员工提供相关依法隔离的证明,比如医院证明、当地通知等,否则企业可按旷工来处理。

如企业同意其自行隔离的(非三类人群),可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明,如医院建议休息的疾病证明书给予病假(病假工资),无的可自主确定是否批准事假(无工资),也可安排年休假或协商待岗;若企业与员工协商待岗的,建议签订书面的待岗协议,包括待岗时间、待岗薪酬待遇等。

【郑州安博】凭借律所内律师的法律知识,为广大客



企业名片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周主任(False)  /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联系传真:0371-55370037
电子邮箱:1034985053@qq.com 联系QQ:1034985053
联系方式
周主任 (/)
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传真:0371-55370037
邮箱:1034985053#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gzk287345.cn.cn5135.com
联系QQ:1034985053
所在地域:[河南省-郑州市] 邮编:45000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相关分类:
热门产地: 宁波商务服务 天津商务服务 上海商务服务 东莞商务服务 深圳商务服务 广州商务服务 苏州商务服务 杭州商务服务 厦门商务服务 温州商务服务 廊坊商务服务 石家庄商务服务 郑州商务服务 南京商务服务 武汉商务服务 成都商务服务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传真:0371-55370037 厂商QQ:1034985053
商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