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围挡的特性及优点介绍
常规工地围挡是常见也是运用广泛的工地围挡广告形式,高度一般不超过6米,纵向无高差,通常通过画面的创意和色彩进行视觉传达。此类围挡对广告创作人员有很高的要求,如创意能力较弱,可能形成鸡肋,只有遮挡作用,不能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
工地围挡可以说是房地产行业包装特色的广告形式,好的围挡广告,可以达到宣传并促进项目销售的目的,设计不当的围墙广
围挡广告厂家
工地围挡的特性及优点介绍
常规工地围挡是常见也是运用广泛的工地围挡广告形式,高度一般不超过6米,纵向无高差,通常通过画面的创意和色彩进行视觉传达。此类围挡对广告创作人员有很高的要求,如创意能力较弱,可能形成鸡肋,只有遮挡作用,不能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
工地围挡可以说是房地产行业包装特色的广告形式,好的围挡广告,可以达到宣传并促进项目销售的目的,设计不当的围墙广告,则会损害项目形象!
异形围挡是根据项目定位,采用的形式(包括形状和工艺)进行对围挡进行包装。异形围挡形式新颖,容易引起受众的关注。但广告创作人员在设计时应该知道,无论何种表现形式,内容始终是一位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工艺工法、施工难度和成本,不能盲目一味求新,舍本逐末。
工地围挡在防尘降噪的同时也应像这样具有更多美化、绿化功能。建设新北京需要更多地产围挡、施工围挡、楼盘围挡,工地围挡,城建围挡,市政围挡制作安装 地产围挡是一些楼盘、建筑工地围墙、墙体宣传时在上面所安装的一些画面所做的宣传,已成为楼盘开发必不可少的配套项目。


南昌地铁3号线起始于米轨铁路货运站石咀站的西侧,沿春雨路→人民西路→东风西路→南屏街→东风东路→大树后村→东连接线→东三环后→东绕城连接线→规划东部客运站,再链接地铁6号线,直达长水国际机场,堪称贯彻南昌东西向的“大动脉”。
值得注意的是,地铁3号线穿过的都是南昌主城区热闹的几个地段,沿线经过的人民路、东风东路金碧路、拓东路等交通车流量大,密集,地铁的建设随之而来的是部分路段像曾经的北京路那样围挡施工,沿线的部分路段单向将只剩下1条机动车道和1条机非混行道,南昌主城区东西向的交通受到严重影响。
资料显示,南昌地铁3号线位于人民西路上的站点有:眠山站、沙沟尾站、西苑站、梁家河站、市体育馆站、西昌路站,为修建这6座位于地下20多米深的地铁站,人民西路位于路口的道路、人行道被反复开挖,并反复铺筑柏油,加之重载车辆增多,部分路段路面出现较多病害现象,局部路段路面结构承载力不足。

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建筑物拆除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拆除现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以下简称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 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房屋拆除以及商品混凝土生产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不含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
第三条 :施工现场、拆除现场和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遵循监管、施工单位负责、市民参与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施工现场、拆除现场和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全市施工现场、拆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 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抽查和法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法工作。
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拆除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法工作。
环保、城建、法、房屋征收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施工现场、拆除现场和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当达到下列防治标准:(一)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钢骨架广告式围挡,其高度不得3米(金廊沿线不4米),不得有污损或破损。
(二)场内车行道应当用混凝土硬覆盖,其余非道路区域可以用沙石覆盖,出入口、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场地空间要栽花种草,美化、绿化施工现场环境。
(三)场内每天应当定时洒水降尘,洒水频次以施工现场地面不产生扬尘为准。
(四)出入口应当安装地埋式轮胎自动清洗机,并确保正常使用,严禁车辆夹带泥沙出门。
(五)应当在脚手架外排立杆的里面设置封闭、整齐、清洁、统一颜色的密目式安全网,定期组织清洗和更换破损的安全网。
(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喷洒粉尘抑制剂或洒水等措施。
(七)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砂浆。
(八)禁止高空抛掷建筑垃圾。
(九)禁止现场焚烧废弃物。
(十)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十一)应当在每个作业面设立环保垃圾袋专区,配备环保垃圾袋。所有建筑垃圾、地面灰尘等必须清理干净、装袋运走。垃圾装袋后在48小时内未能及时运走的,应当在建筑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
(十二)现场出入口处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监控出入车辆冲洗及渣土车覆盖情况,视频监控内容应当完整保留30天以上。
(十三)施工现场大门外应当安装监督管理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牌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统一确定格式,施工单位自行制作。
第六条 :拆除现场应当达到下列防治标准:
(一)拆除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钢骨架广告式围挡,其高度不得3米(金廊沿线不4),不得有污损或破损。
(二)场内每天应当定时洒水降尘。
(三)拆除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地埋式轮胎自动清洗机,并确保正常使用,严禁车辆夹带泥沙出门。
(四)禁止现场焚烧废弃物。
(五)拆除现场出入口处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监控出入车辆冲洗及渣土车覆盖情况,视频监控内容应当完整保留30天以上。
(六)拆除现场应当采用与拆除物同步高围网加喷淋作业,拆除后1周内不能及时清运的残土,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喷洒粉尘抑制剂或洒水等措施。
(七)拆除工程完毕后15日内不能开工的建筑用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第七条:搅拌站应当达到下列防治标准:
(一)应当建设全封闭式的料仓,并安装粉尘吸附装置;暂时未建封闭式料仓的,要全面采取建设防尘棚、抑尘网、绿化铺装、喷洒稳定剂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二)出入口处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重点监控出入车辆冲洗及渣土车覆盖情况,视频监控内容应当完整保留30天以上。
第八条 :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拆除现场和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应当认真分析作业环境可能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第九条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包括购买、安装、更换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及监控系统等费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工作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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