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法
化学法是一种利用危险废物的化学性质,通过酸碱中和、氧化还原以及沉淀等方式,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的终产物。
许多危险废物是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来解除毒性的,解除毒性后的废物可以被土壤和水体所接受。目前,生物法有活性污泥法、气化池法、氧化塘法等。
.固化法
固化法是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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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法
化学法是一种利用危险废物的化学性质,通过酸碱中和、氧化还原以及沉淀等方式,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的终产物。
许多危险废物是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来解除毒性的,解除毒性后的废物可以被土壤和水体所接受。目前,生物法有活性污泥法、气化池法、氧化塘法等。
.固化法
固化法是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封闭在固化体内不被浸出,从而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
固化法能降低废物的渗透性,并且能将其制成具有高应变能力的终产品,从而使有害废物变成无害废物。
环保危废处置九大管理制度一览:
1.名录制度;2.标识制度;3.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4.应急预案制度;5.许可证制度;6.转移联单制度;7.事故报告制度;8.经营情况记录与报告制度;9.许可证颁发情况上报制度。
1.名录制度
《固体法》第五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危废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定义及范围:
1、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
2、《名录》以外的固体废物,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有危险性的液态废物(如废油)。

危险废物的概念已经超出了常规固体废物的范畴,除了通常所指的固体废物外,许多液体及密封存储的气体,这些物质对生物体、饮用水、土壤环境、水体环境及大气环境具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危害,这些危害主要包括性、性、腐蚀性、活泼化学反应性、毒性、性及某些令人厌恶的特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危险废物不再只是工业生产的产物,其它来源包括居民生活、商业机构、农业生产、服务及不完善的环保设施等。对于危险废物品的处理,焚烧技术在危废处理方面得到广泛的应用,不同的焚烧方式有相应的焚烧炉与之相配合,目前国内较为典型的焚烧模式是回转窑(卧式圆筒炉)加炉排型焚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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