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玩客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游乐设备行业,主打产品为:歌神、嗨D、音悦小屋miniK吧等迷你KTV房、直播款唱歌机、娃娃机等。
二、美拍机铺设安装
1、乙方在提前1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粉屋美拍机铺设申请单》(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如果接受乙方的申请,应在收到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函《粉屋美拍机铺设确认单》(本合同附件二);
3、
粉屋美拍机厂家
广州市玩客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游乐设备行业,主打产品为:歌神、嗨D、音悦小屋miniK吧等迷你KTV房、直播款唱歌机、娃娃机等。
二、美拍机铺设安装
1、乙方在提前1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粉屋美拍机铺设申请单》(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如果接受乙方的申请,应在收到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函《粉屋美拍机铺设确认单》(本合同附件二);
3、乙方负责安排物流及安装并承担费用。美拍机完成安装前由于乙方自有或合作的经营场地自身原因导致设备不能如约安装,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同意。
4、甲方收到乙方有关甲方设备具体的投放需求并且同意部署设备后,甲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生产。
5、乙方应为美拍机营运提供以下标准电源:220V·10A、180W/台、三线标准插座,接地线,24小时供电。
广州市玩客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游乐设备行业,主打产品为:粉屋美拍机及歌神、嗨D、音悦小屋miniK吧等迷你KTV房、直播款唱歌机、娃娃机等。
3、分成
3.1、 每个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对账,如果在该期间内对账无误,乙甲方在15日前完成上月分成的支付,否则付款期限顺延。
3.2、 总营收是指营业期间内,客户购买 粉屋美拍机消费时间的套餐金额,其中包含甲方在营销推广活动期间提供的补贴金额(总营收以甲方后台数据为准,不包含用户退款)。
3.3 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分配收益:
(1)甲方按该台该月总营收的50%收取分成,乙方按该台该月总营收的50%收取分成。
(2)甲方收到该台美拍机总营收分成达到20000元后,甲方退回8000元押金给乙方(甲方持续保留乙方缴纳的2000元押金),从次月起甲方在该台美拍机月总营收分成比例降至20%收取分成,乙方在该台美拍机月总营收分成比例提至80%收取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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