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二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
②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二者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是一民事合同。用工单位=接收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
③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二者没有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要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
劳务派遣用工的“三性”
① 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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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二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
②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二者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是一民事合同。用工单位=接收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
③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二者没有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要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
劳务派遣用工的“三性”
① 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
②辅助性:即非主营业务岗位
③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从事工作,而该工作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
明确三种岗位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暂行规定》对“三性”中的“辅助性”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人员外包
现在人员外包也很流行,除了传统的劳务派遣外,还有项目制外包(即引进一个项目团队完成公司的任务)、聘请顾问团队等形式。
总体来说,我认为外包是未来职场的发展趋势,企业管理者可以在这个方面积极探索。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一定要避免“空白合同”,擦亮眼睛看清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是谁,再下笔签名。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与派遣工作有关的诸如“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事项。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也要完全了解以上这些信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动派遣合同的期限不能随意约定,必须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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