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内容有哪些什么是综合许可管理?
根据暂行规定第六条,将通过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也就是说,排污单位排放各类污染物的行为都将在一个综合性的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规定,一企一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也应当分别申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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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内容有哪些
什么是综合许可管理?
根据暂行规定第六条,将通过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也就是说,排污单位排放各类污染物的行为都将在一个综合性的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规定,一企一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也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目前,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但是,根据实施方案,随着排污许可制度的深入,排污许可证也将依法逐步纳入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其他污染物,终实现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的全覆盖。

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的作用
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的作用?
根据暂行规定第八条,排污许可实施信息化管理。生态环境部将建设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都将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排污许可的管理全过程都将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包括:
(1)生态环境部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上,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的排污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
(2)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都将在信息平台上进行;
(3)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监管、社会监督等信息将在信息平台上记录;
(4)排污单位可以在信息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包括申请前的信息公开和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时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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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保部令第48号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要求,已领到《人民共和国排污许可证》的排污企业理应依照排污证要求,进行自主检测、账表纪录、实行汇报等证后管理方面。现阶段,仍有很多早已领到了排污证的公司未在各地排污许可证管理方法服务平台上按要求申报基本信息。如公司未按要求进行证后管理方面可能危害到公司的企业信用评价。如公司无法报名参加学习培训,或实际操作艰难,也可在线留言为公司出示证后管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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