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是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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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是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起诉。
步入新世纪以来,我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可与之对应的的幸福感似乎并没有显著提升。这主要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更高的追求,并且生活节奏的稳步加快带来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压力,导致了当代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能自由一些。在这样的背景下,过去人们习以为常的家庭琐事被不断放大,这种现象尤其体现上一辈的父母与年轻夫妻之间。不管是代沟的存在还是生活方式的不同,终的结果便是日常生活里矛盾重重,有了孩子之后更是如此。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夫妻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夫妻共同生活,是指夫妻双方以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内容的生活。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为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所负的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因继承或赠与而附随发生的债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
1、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人员、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和正在服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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