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头选用原则:(7)同一防护隔间内应采用相同热敏性能喷头。(8)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为800只;干式系统为500只。(9)每个报警阀组所服务的至高与至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10)高度超过0.8m吊顶内布置的喷头可不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11)备用喷头按总数的10%考虑,但每种型号不得少于10只。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自动灭火设备
喷头选用原则:(7)同一防护隔间内应采用相同热敏性能喷头。(8)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为800只;干式系统为500只。(9)每个报警阀组所服务的至高与至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10)高度超过0.8m吊顶内布置的喷头可不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11)备用喷头按总数的10%考虑,但每种型号不得少于10只。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要点:(4)工厂、仓库、储罐、堆场及民用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依建筑物类别、建筑物体积、储存物品种类和储量确定。(5)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室外消防水量小于及等于15L/s时可为枝状)。(6)室外消火栓的种类: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和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推荐采用地上式消火栓,但北方寒冷地区宜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或有防冻措施的地上式消火栓。每个室外消火栓的流量按10~15L/s计算。
10.2.2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6、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至小距离不宜小于5m。7、多层建筑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高层建筑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的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00m。《建规》8.6.2.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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