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集中销毁的依据与程序是什么?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在超市销毁专员的监督下,各部门工作人员将过期食品统一置入报损箱。由此来看,食品要销毁
食品销毁公司
食品集中销毁的依据与程序是什么?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在超市销毁专员的监督下,各部门工作人员将过期食品统一置入报损箱。由此来看,食品要销毁的话,应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来销毁,并未提及由监管部门集中销毁。依据是《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企业诚信缺失由于市场具有不确定性,不能保证食品企业生产的所有食品都能在保质期限内销售一空。例如,根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抽检重点品种如果抽检依法确认不合格,将要及时下架退市,退市后的食品要销毁处理。采用绿色环保方式作销毁处理,确保产品无法恢复,并有效消除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的安全隐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在根本上维护企业市场的荣誉。
首先是食品数量安全。是指一个或者是一个地区,能够生产得出这个民族基本生存所需要的膳食需要。还有的将捡到的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卖给别人,反正是“零成本”。同时要求人们要能够买得到而且买的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一些基本的食品。这是食品数量在食品安全里的含义。注重食品数量安全,让大家无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都能有足够的食物可买,有足够的食物可吃,这才是保障我们生存的根本也是基础的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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