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根据规定,现将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一、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二、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
天津汽车报废机构
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根据规定,现将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一、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二、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三、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报废车收购处理:
(一)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到达报废水平或到了年限其操作灵敏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是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要挟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平安。
(二)报废车改头换面,以次充好。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经过套的牌、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倒把的方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同,让购置者无法识别。
机动车报废处理是什么
天津万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商务会批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企业,致力于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回用件再利用的化服务与研究。
机动车报废处理
1、达到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书,车牌、和原车,首先到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书、车号牌、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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