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一定要记得签署劳动合同,这是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而在市场中,常见的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会有所不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由于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
劳务派遣
我们常说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一定要记得签署劳动合同,这是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而在市场中,常见的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会有所不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由于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目前制订的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就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了。这项法规2014年3月开始执行,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1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逐步加以妥善解决,本规定没有将其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纳入适用范围。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预先确定的劳务单价和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合同标的物一般为“物”。劳务派遣一般以派遣时间和费用标准为基础,费用按照约定的派遣人数结算。合同对象一般是“人”。
一般来说,一些技术和交易工作通常可以外包。众所周知,人事管理流程包括工作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评估、员工意见调查、薪资福利、员工关系等方面。其中,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和薪酬等大部分工作可以外包。公司低层员工的招聘需求蕞大、蕞复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出去。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事务性工作也可以外包。然而,企业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等核心任务不能也很难外包。
劳务派遣因为三性(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点,其不应是整个部门或整条生产线,而仅是某个岗位或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数。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有完整的功能的部分,如某个部门、某个业务单元、某条生产线进行外包,其外包员工应当覆盖或者构成某个完整的功能。
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派遣员工是否能达到预期的产值、成品率等的成败的风险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方关注的是承包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方如何完成工作,并非发包方所关注的核心。承包方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外包员工的劳动成果的成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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