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验收重点
消防工程验收重点
(1)验收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工作未完;
(2)验收范围内的机电安装相关工作未完;
(3)市政供电,供水未到位;
(4)柴油发电机不能启动或自投功能未实现;
(5)消防电梯按钮及三方通话未完成;
(6)未按消防标识化相关要求制作标示标牌;
(7)PVC管穿越楼层部位未设置阻火圈;
(8)建筑灭火器
消防培训考证
消防工程验收重点
消防工程验收重点
(1)验收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工作未完;
(2)验收范围内的机电安装相关工作未完;
(3)市政供电,供水未到位;
(4)柴油发电机不能启动或自投功能未实现;
(5)消防电梯按钮及三方通话未完成;
(6)未按消防标识化相关要求制作标示标牌;
(7)PVC管穿越楼层部位未设置阻火圈;
(8)建筑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未布置到位;
(9)未按相关要求设置逃生门锁;
(10)部分设备用房、电梯机房未设置应急照明,消防控制室及重要设备用房应急照明照度不够。
消防系统验收常见问题,消防供电
1、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电。
2、消防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源。
3、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
4、楼梯间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发挥其正常功能。
5、有的系统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要求,有的虽配备了发电机,但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
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排烟风机房的供电,未在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申请
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珐身份正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可正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正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
1)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关消防性能要求的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内容。
2)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制排:
5.2.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5.2.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负责人的姓名,并经过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5.2.3设计文件目录
5.2.4设计说明书
消防工作任务
1. 控制、消防发生火灾、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 限制、消除火灾、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 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
损失;
4. 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5. 查清火灾、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