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监管不严格监管不严格。在很多时候,大部分的公司都有很多的“条条框框”,使其得付出更多。而就劳务派遣来说,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相关条款也并不是很健全。虽然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但是这个《规定》的内容也比较的有限,很难约束它们。不仅如此,不少部门因为种种原因,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也不是很严格。这样的环境下,让它们“为所欲为”。劳务派遣的员工后是什么结局说劳务派遣没有好
正规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公司监管不严格
监管不严格。在很多时候,大部分的公司都有很多的“条条框框”,使其得付出更多。而就劳务派遣来说,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相关条款也并不是很健全。虽然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但是这个《规定》的内容也比较的有限,很难约束它们。不仅如此,不少部门因为种种原因,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也不是很严格。这样的环境下,让它们“为所欲为”。
劳务派遣的员工后是什么结局
说劳务派遣没有好结局的朋友,基本上可以说没有真正了解过劳务派遣。
且不说国外一些高层次人才的劳务派遣,因为那些离我们太远,没有太多的可比性,拿我们现在国内的派遣来说,劳务派遣只是一种用工形式,并没有我们一些朋友口诛笔伐的那么恶劣。
劳务派遣的员工后是什么结局?
目前,用工的国内劳务派遣工存在这么几种模式:体制内派遣用工、非体制企业正规派遣用工、非体制企业假派遣用工。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确认从事工作岗位是否适用劳务派遣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到岗后观察用工单位的工作情况
若存在违规现象,及时留存证据。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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