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电监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2011年9月21日,电监会印发了《电力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1〕28号)以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办安全〔2011〕83号)
苏州双重预防机制
2011年8月,电监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2011年9月21日,电监会印发了《电力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1〕28号)以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办安全〔2011〕83号)。交通运输2011年6月2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1〕322号),2012年4月20日,起草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并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2016年9月下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细化落实。

各类政策性文件更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种种问题,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是采用法律手段而是大量使用行政行为,习惯于使用政策性文件,而政策性文件缺乏法律所具有的稳定性和性,不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远发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立法现状己成为此项工作继续发展的瓶颈。这个情况也是部分企业只重眼前利益、不计长远发展,不愿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的原因之一,因此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后一环,也是检验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成果的后一步。有效的验收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并整改水土流失问题,敦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义务,也可以积累管理经验,推广,有助于建设单位树立良好形象。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是关键,第三方评估单位的工作是重点,各参与单位的配合是基础,只有三方协同,才能走好水土保持的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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