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办理进出口资质申办所需材料
贵州进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所需材料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
公司 进出口资质查询
化妆品公司办理进出口资质申办所需材料
贵州进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所需材料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13、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对各类进出口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许可证书是指由
监制完成且尚未发放的各类具有许可进、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等。
第三条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受委托,管理各类许可证书,并监督、检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部驻各 地办事处(以下简称特办)所属进出口许可证签发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发证机构对许可证书的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并专人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发证机构应建立许可证书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二章 许可证书的征订
第五条 为提高许可证书的使用率,发证机构须认真核算下一年度的许可证书需求量,合理上报征订数量。
第六条 许可证书的征订分为年度征订和补充征订。
许可证书一般一年集中征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安排多次集中征订。每年10月下发通知征订下年度许可证书,发证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进出口许可证书需求量报送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送单),并报许可证局。
年度征订后如仍有不足,发证机构应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向许可证局提出补充征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报送单,并报许可证局。许可证局审核后,根据核实情况予以补充或调剂。
第七条 发证机构上报报送单,须同时在空白证书管理系统 [1] (以下简称空白证书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征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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