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标准
英国BS 5430第3部分《移动式气瓶的定期检验、外测法气瓶容积变形试验》、美国CGA手册C-6.2《纤维缠绕加强型高压气瓶目检和评定指导》、欧洲标准EN/ISO 11623《纤维复合气瓶定期检验和测试》等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全缠绕复合气瓶(以下简称: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船用消防气瓶生产厂家
参考标准
英国BS 5430第3部分《移动式气瓶的定期检验、外测法气瓶容积变形试验》、美国CGA手册C-6.2《纤维缠绕加强型高压气瓶目检和评定指导》、欧洲标准EN/ISO 11623《纤维复合气瓶定期检验和测试》等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全缠绕复合气瓶(以下简称: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水容积不大于12 L、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用于充装呼吸气体,使用温度范围为-40℃~60℃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复合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复合气瓶。
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1 检验机构
1.1 进行复合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具备符合GB12135要求的条件,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1.2 检验机构必须配备测试复合气瓶性能指标的试验仪器和设备:如气瓶内窥灯、低倍放大镜、电子天平、能塞入复合气瓶的内窥镜、直角尺、米尺、测深仪、符合GB/T3934的M18×15-6H螺纹塞规、M18×1.5-6h螺纹环规或符合相应标准、与瓶阀螺纹相适应的其它规格螺纹塞规、螺纹环规等。2《纤维缠绕加强型高压气瓶目检和评定指导》、欧洲标准EN/ISO11623《纤维复合气瓶定期检验和测试》等标准。
2 检验周期
2.1 复合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每三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设计使用寿命执行。
2.2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复合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2.3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复合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3 检验项目
复合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瓶口检查、水压试验、内部干燥、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水压试验
1 待试瓶注满水后应在试验装置的室内静置8小时以上。试验前应用橡胶锤轻击待试瓶瓶体,排尽附着于瓶内壁的气泡,并用水注满。
2 待试瓶应逐只按GB/T9251的要求进行外测法水压试验。
3 试验前测出待试瓶内与水套内试验用水的温度,待试瓶内与水套内试验用水的水温差应不大于3°C。
4 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待试瓶上标记的水压试验压力的100%-103%,保压时间至少60秒。
5 水压试验过程中,瓶体出现渗漏、保压期间压力有回降现象的复合气瓶,应报废。
6 在水压试验时,应同时测定容积残余变形率,对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5%的复合气瓶应报废。对气瓶标记中有气瓶容积弹性变形量(REE)的,水压试验时应测定该气瓶的容积弹性变形量(EE), EE值超过气瓶标记上的REE值的气瓶应报废。
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特点:
关于我们公司生产出来的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品种上是很的,适用于不同种类的气瓶的除锈、装卸瓶阀、水压强度试验、气瓶干燥、装卸胶圈、瓶阀的气密性试验,且就此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在进行使用的时候,能大大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中的回收装置优势:
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中的回收装置主要的也就是会用于液化钢瓶的残液回收处理。内部检查与评定1逐只检查复合气瓶内部对安全使用有影响的缺陷,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检瓶,按报废处理:a)在内表面有裂纹的复合气瓶。且实际进行处理的时候,也就会按照GB8334—1999标准对残液回收的要求,该装置利用抽残过程中的热交换补偿技术,这时候也就会使得残液当中的可燃物质气化,尤其在5℃以下的低温天气工作时,气液分离器及管路内不会结冰阻塞而影响正常的抽残工作。
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中的回收装置,就此在倒残过程当中直接就采用了负压法,之后也就会利用真空泵抽残直接就把气液分离器当中的压力抽到了负压状态,紧接着,也就会利用压力差的作用,这时候也就会使得钢瓶内的残液通过管路进入到气液分离器。
之后,就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中的回收装置在进行使用的时候,要注意必须要把抽出的残气经过水封罐,且就管道系统在进入燃烧喷嘴进行燃烧。就此全系统密闭抽取、输送,这时候也就会做到了环保节能。
后,关于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中的回收装置,它本身的使用,这时候只可以供给有焚烧炉的单位进行使用。且就此液化气钢瓶检测设备中的残液回收装置主要来讲也就会有水封罐、抽残泵、气液分离器、倒残架组成,实际使用的时候效果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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