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离婚案件中,离婚中债务的认定和处理是司法实践中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普遍感到离婚案件中债务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当事人离婚时,财产或债权并不多,但债务远远超过财产,法官无论是认定这些债务,还是否定这些债务往往觉得心里没底,因为很多债务都是亲戚朋友之间打的白条。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与现行法律规定有关联。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来看,它把债务是否形成于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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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多离婚案件中,离婚中债务的认定和处理是司法实践中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普遍感到离婚案件中债务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当事人离婚时,财产或债权并不多,但债务远远超过财产,法官无论是认定这些债务,还是否定这些债务往往觉得心里没底,因为很多债务都是亲戚朋友之间打的白条。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与现行法律规定有关联。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来看,它把债务是否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判断标准,虽然有利实务操作,却被不诚信者所利用。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标准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这是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的用途如何,也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则同样应视其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中涉及售后公房纠纷,如何受理
在离婚中涉及售后公房纠纷,如何受理?
1、出售人及有购房资格的人起诉要求确认购买公房协议无效的应予受理。
2、购房人起诉要求同住人迁让,同住人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居住权的,应予受理。
3、为修缮楼房的公用设备或相邻房屋、设备,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相邻方予以配合的,应以相邻纠纷受理。
4、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妨碍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或在单元房屋内安放危险物品,影响楼房住户安全的,以相邻纠纷受理。
5、楼房中的单元房屋产权人、业主管理为楼房的墙面、屋顶、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全部或部分被人占用提起的,应予受理。
6、楼房房屋产权人以物业管理违约或侵害产权人产权、使用权等利益的起诉,应予受理
离婚时要收集哪些证据
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涉外婚姻律师咨询,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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