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工资福利保障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
建筑劳务外包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工资福利保障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工英语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单位无工作派遣期间应当按照当地工资标准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享受福利待遇不受。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模式,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等。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把人才“租”过去,实现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用人不养人,增效不增支”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
明确三种岗位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暂行规定》对“三性”中的“辅助性”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人员外包
现在人员外包也很流行,除了传统的劳务派遣外,还有项目制外包(即引进一个项目团队完成公司的任务)、聘请顾问团队等形式。
总体来说,我认为外包是未来职场的发展趋势,企业管理者可以在这个方面积极探索。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消失的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消失的。
劳务派遣本身是被写进了劳动法里的,也就是它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至少在劳动法再次修改之前,它的存在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之所以会存在劳务派遣,从正面的角度来说,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更方便地进行人员的安排与选用。
派遣单位的特殊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回,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酸银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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