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和校准,看似相近,实则不同。两者都属于计量范围内,都需要使用比被计量器具精度更高的标准器具来作对比,以得出示值误差。他们的区别是:
1、依据不同
检定——由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2、性质不同
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i法行为。
校准—
第三方计量检测公司
检定和校准,看似相近,实则不同。两者都属于计量范围内,都需要使用比被计量器具精度更高的标准器具来作对比,以得出示值误差。他们的区别是:
1、依据不同
检定——由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2、性质不同
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i法行为。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3、方式不同
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计量是利用技术和法制手段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在计量过程中,认为所使用量具和仪器是标准的,用它们来校准、检定受检量具和仪器设备,以衡量和保证使用受检量具仪器进行测量时所获得测量结果的可靠性。计量涉及到计量单位的定义和转换;量值的传递和保证量值统一所必须采取的措施、规程和法制等。任何测量都要有一个统一的体现计量单位的量作为标准,这样的量称作计量标准。计量单位是有明确定义和名称并令其数值为1的固定的量,例如长度单位1米(m),时间单位1秒(s)等。计量单位必须以严格的科学理论为依据进行定义。法定计量单位是以法令形式规定使用的计量单位,是统一计量单位制和单位量值的依据和基础,因而具有统一性、权威性和法制性。

计量,过去在我国称为“度量衡”,其原始含义是关于长度、容积和质量的测量,主要器具是尺、斗和秤。尽管随着时代的前进,“度量衡”的概念和内容在不断地变化和充实,但仍难以摆脱历史遗留的局限性,不能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我国从50年代i开始,便逐渐以“计量”取代了“度量衡”。可以说,“计量”是度量衡的发展;也有人称计量为“现代度量衡”。
为了认识计量,首先了解一下“量”。量是现象、物体或物质可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一种属性。这是当前国际公认的说法。换句话说,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一定的“量”组成的,而且是通过“量”来体现的。因此,要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为人类造福,就必须对各种量进行分析和确认,既要分清量的性质,又要确定其具体量值;而计量正是达到这种目的的重要手段。所以,可以说,计量是对“量”的定性分析和定量确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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