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人才派遣制在美国、英国、日本等一些西方很普遍、很盛行,而且已有多年的历史,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国早在1971年就颁布了《人才派遣业的法律》。日本的《人才派遣法》是1985年经国会通过并颁布的。人才派遣制产生和发展的社会背景,在于知识经济和人才流动。知识经济与工业经济明显的不同之处,便是通过不断地满足各种消费群体不断变化的多种需求,来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所以,知识经
劳务派遣代理
历史背景人才派遣制在美国、英国、日本等一些西方很普遍、很盛行,而且已有多年的历史,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国早在1971年就颁布了《人才派遣业的法律》。日本的《人才派遣法》是1985年经国会通过并颁布的。人才派遣制产生和发展的社会背景,在于知识经济和人才流动。知识经济与工业经济明显的不同之处,便是通过不断地满足各种消费群体不断变化的多种需求,来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所以,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对技术人才的需要更为多样性,更为动态化。类人才派遣提供的人才派遣人才派遣服务是外包服务中常见的一种是指我们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将人才派遣到客户现场办公的一种服务方式。由此应运而生的一个新的具有高度技术知识、经验与能力的特殊人才群体,应不同企业之邀,在不同企业、行业、之间流动着,这是知识经济时代技术人才流动的一个新景观。
人才派遣好处
人才派遣对用人单位的好处人才派遣对用人单位可以降低用人成本支出。企业在核算被派遣人才的总支出时,主要考虑职位效益、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自主调整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比例等,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人事管理便捷。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企业不需要专门人员、机构对租赁人员进行管理,这些人员的人事工作由人才市场负责完成。企业在使用这些人员时,只是做出相关管理规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
劳动派遣的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我国的人才派遣业出现于新旧世纪之交,近几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青岛等地人才和劳动力服务机构借鉴国外经验,在人才派遣服务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且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出现了一些小有名气的区域性人才派遣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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