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弊端
一、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弊端:
因为劳务派遣员工在单位可能缺乏一定的归属感而无法好好工作;可能会招收一些较为低素质员工做出影响公司或单位形象的事情。
二、劳务派遣对于劳动者的弊端:
劳务派遣员工缺乏归属感、劳务派遣员工收入可能不及正式员工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劳务派遣员工可能会被随时辞退。
总之,为什么企业愿意用劳务派遣制呢?归根到底就
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的弊端
一、
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弊端:
因为劳务派遣员工在单位可能缺乏一定的归属感而无法好好工作;可能会招收一些较为低素质员工做出影响公司或单位形象的事情。
二、劳务派遣对于劳动者的弊端:
劳务派遣员工缺乏归属感、劳务派遣员工收入可能不及正式员工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劳务派遣员工可能会被随时辞退。
总之,为什么企业愿意用劳务派遣制呢?归根到底就是正式工难管、不好辞退,谁也不愿意得罪,于是可以拿着企业的成本不敢得罪人呗。所以,招劳务工就是为了好欺副吧,这个问题就绕回来了。你看明白没有,这样的机制能是一个好机制吗?
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的方法分享
一、选择劳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小于200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照公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也就是说一家正规的劳务公司注册资金都不会200万,反之我们就要小心了。
二、
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情况。
一家公司的资质就能证明这家是否有资格去经营这项业务,根据规定经营派遣业务必须要有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还要看这些证书是否过期,如果遇到一些没证经营的公司企业就不要选择了。
三、劳务派遣公司风险承接能力。
如果在合作时若派遣机构提出的多是偏向于风险转嫁给用人单位,使用派遣用工的目的就是降低 企业的用工风险,所以建议直接否决,不同规模及经验的派遣机构承接风险的意愿及能力差异很大。一般来说,一家规模化 、管理完善的劳务公司更具备风险承接能力,应作为考虑。
四、劳务公司人才储备情况。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一些生产企业动不动就是需要几百个员工的,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一定的人才储备的话,它们在招聘这几百个人时也要时间,这样会降低用工的效率。派遣机构除了具备对现有人员管理 、培训的能力,仍需具备人力资源拓展的能力。
企业
劳务外包本来是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应尽可能将劳务发包给法人单位,不建议与个人签订劳务外包合同。个人承包劳务,对发包企业而言,主要有三大风险:
1、企业劳务外包给个人,在特殊情况下会被认定劳动关系。个人与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提供劳务,一旦与劳动关系表象高度重合,在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政策环境下,双方关系很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用工成本远远高于劳务关系成本。
2、企业劳务外包给个人,提供劳务者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受到伤害的,双方根据过错承担劳务提供者损失。提供劳务者受伤害纠纷里,接受劳务单位要在过错范围内对受伤劳务提供人承担赔偿责任。
3、个人承包经营违发用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发包单位与个人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多元化,经济形态丰富多彩,用工形式更是多种多样。企业逐利,自然要考虑成本控制,人力成本控制首当其冲,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单位,裁减不必要支出就显得特别重要,既要既合法,又要能有效降低企业人力成本。
实践中应当准确厘清劳务外包是否实质为劳务派遣
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发包单位介入外包服务或生产过程中对外包单位劳动力进行一定程度管理指挥,以控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的情况;也存在着发包单位直接向外包单位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结算劳动费用的情况等。这些情况都使得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难以清晰划分,从而被认定为以
劳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直接用工
用工管理是判断劳务外包是否实质为劳务派遣常见的标准。如果发包人直接介入管理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则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实践中应当避免在外包合同中约定对岗位和员工的限制等易被理解为劳务派遣关系的表述,对管理员工方面的事宜应当采取建议的形式,而非决定。在实际管理中,也应当避免介入劳务外包单位对员工的奖惩措施、考勤管理等方面的直接管理。
2、劳动报酬
企业应当避免直接向外包单位的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即使是由外包单位委托企业向其员工发放劳动报酬的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
3、费用结算
劳务外包中企业购买的是外包单位劳动力的产出,因此在结算劳务外包费用时,应当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结算劳务外包费用,而非按照劳动力人数结算,否则容易被认定为劳务派遣。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