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申请
PCT的基本流程
1. 提交一份国内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
2. 在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1知识产权局PCT受理处提交引用该在先申请作为优先权的PCT国际申请;
3. 在该PCT国际申请提交后约4个月后,收到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会针对本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出具初步意见;
4
关于信息国内专利申请
PCT国际申请
PCT的基本流程
1. 提交一份国内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
2. 在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1知识产权局PCT受理处提交引用该在先申请作为优先权的PCT国际申请;
3. 在该PCT国际申请提交后约4个月后,收到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会针对本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出具初步意见;
4. 在该PCT国际申请提交后约6个月后,WIPO会对本案进行国际公布;
5. 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或收到国际检索报告3个月内,可提出国际初审请求;
6. 在该国际初审请求提交后6个月,收到国际初审报告,报告会针对本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7. 根据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评估本案的授权前景;
8. 若授权前景较乐观,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期满时办理进入需要获得专利的阶段手续,此后进入各国的申请阶段;若授权前景不乐观,放弃进入各国阶段
欧洲专利申请
机构设置
欧洲专利局的机构设置分为5个层次,即局、总部、部、处和科。该局设有局长1人,副局长5人。全局共设置5个总部一级的机构。其中,总部设在海牙,负责检索和文献工作。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立知识产权代理,主要包括国内外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其余的4个总部均设在慕尼黑,其中,第二总部负责全局的行政管理,第五总部负责法律及国际事务。另外,欧洲专利局还在奥地利维也纳设有专利信息中心;在柏林设有分支机构,承担一部分管理,检索及文献工作。
欧洲专利局负责专利申请检索和审查工作的机构分别集中在海牙总部和慕尼黑第二总部,其具体情况如下:
海牙总部下设5个部级机构,其中第二部具体从专利申请的检索及其他检索工作。慕尼黑第二总部下设4个部级机构。一批负责流程管理,人员培训、协调及质量等;第二部为化学审查部;第三部为物理及电学审查部;第四部为机械及一般工艺审查部,目前第二至第四部3个实审部有953名审查员。1890年以来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集成电路等。
由于欧洲专利申请逐年增长较快,尽管审批采取了加快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但仍有积压。欧洲专利局每年的收支有盈余,并用该余额进行新业务大楼、自动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与美、日一起推行一项庞大的专利自动化无纸计划。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的一个窗口。
【走向海外】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
专利申请类型转换
日本专利制度允许申请人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申请之间转换专利申请的类型,且保留原申请日。只要保持申请内容的同一性即可进行申请类型的转换,在申请类型转换之后,原申请将被视为撤回。2.在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1知识产权局PCT受理处提交引用该在先申请作为优先权的PCT国际申请。进行申请类型转换时,请求转换的主体必须是原申请人或原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在原申请是共同申请的情况下,请求转换的必须是所有申请人。请求转换时,需要填写申请类型转换的请求书,并且重新提交新的申请文件。
订正审判制度
在日本,专利权授权登记注册之后,专利权人可以申请订正审判。但是,当专利权人收到无效审判请求书副本之日起到无效审判宣告确定日之间,专利权人不能单独申请订正审判而需通过订正请求来进行订正。订正审判在专利权消灭后也可以请求,但经过无效审判所有的权利要求都被无效后则不可以申请订正审判。欧洲专利局负责专利申请检索和审查工作的机构分别集中在海牙总部和慕尼黑第二总部,其具体情况如下:海牙总部下设5个部级机构,其中第二部具体从专利申请的检索及其他检索工作。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的一个窗口。
3.3 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地位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十一条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国际申请的标准化PCT规定了国际申请的某些标准,按这些标准准备的国际申请才会被所有的PCT成员国受理,就申请的形式和内容不会因为不同的或地区要求(以及产生的费用)而需要相应的修改。第六十条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其专利权。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虽然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审查制度不同,但是在侵权法律保护方面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区分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完全一样的。
至于企业经常误解的在侵权保护时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地位更高,原因并不在于两者在法律地位上的区别,而在于两者在权利稳定性的区别。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没有实质审查,因此在侵权纠纷处理时,一般需要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评价报告,用来进一步确定其权利要求的稳定性。入口方法进入日本特许厅的英文主页面后,页面右上方”Purpo(1)se”下方的“Search”即可进入到日本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中。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评价报告做出后,两者在侵权界定和法律保护上,并无任何区别。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