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溶胶属于全淹没系统,在控制火源的情况下逐步全淹没式灭火,使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疏散逃生,适用于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等无人、相对封闭、空间较小的场所,适用扑救生产、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润滑油等丙类可燃液体的火灾和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b、固相化学抑制:灭火气溶胶中的微粒粒径很小(10-9~10-6m),具有很大的表面积和表面能,可吸附燃
气溶胶灭火装置公司
热气溶胶属于全淹没系统,在控制火源的情况下逐步全淹没式灭火,使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疏散逃生,适用于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等无人、相对封闭、空间较小的场所,适用扑救生产、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润滑油等丙类可燃液体的火灾和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b、固相化学抑制:灭火气溶胶中的微粒粒径很小(10-9~10-6m),具有很大的表面积和表面能,可吸附燃烧中的活性基团,并发生化学作用,大量消耗活性基团,减少燃烧自由基。
我们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的文化价值理念,不断的吸收国内外的消防技术,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推出各具特色,适合不同领域需求的灭火装置,努力打造成为消防行业的。
气溶胶是以固态形式存放的,且自身又不具有挥发性,所以不会存在泄露问题等问题,据有较长的保存年限,对保护区的设施也能便于时时jian控。但目前的气溶胶在技术没有突破且通过质检中心型式检验之前,不能用于管网输送系统。普通型的以及洁净度不高的气溶胶灭火后的残留物对精密仪器、电子设备会存在有一定影响,技术上没有解决该问题且通过检验的固定装置,不建议用于保护计算机房、配电房等电机设备等场所。2、变配电系统(变电所)--配电室、油浸电容器室、油浸变压器室、油浸电抗器室、蓄电池室等。
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499.1 – 2010 气溶胶灭火系统1部分: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气溶胶灭火装置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
一)按灭火装置喷口温度高低可分为:
a)限温性灭火装置;
b)非限温性灭火装置。
二)按灭火装置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种类可分为:
a)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b)K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S型气溶气溶胶灭火装置不能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①无空气仍能氧化的物质,如xiao酸纤维,火yao等;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等; 能自行分解的化合物,如某些过氧化物,联氨等。 金属氢化物,如氟hua钾,氢hua钠等。能自然的物质,如磷等。强氧化剂,如氧化氮,氟等。
②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
③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如影剧院、礼堂等。
④有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如有爆粉尘的工房等。
⑤超洁净环境,如制药车间、蕊片加工场所、医y疗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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