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一企一策、排污证、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环评、竣工验收、废气工程、废水工程等加大清洁生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活动,借助媒体宣传清洁生产工作中涌现的企业典型,提高企业对清洁生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和专项检查,将企业清洁生产情况纳入
酒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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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一企一策、排污证、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环评、竣工验收、废气工程、废水工程等
加大清洁生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活动,借助媒体宣传清洁生产工作中涌现的企业典型,提高企业对清洁生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加强督导检查。
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和专项检查,将企业清洁生产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要求企业从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改进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挖掘清洁生产潜力,边审核、边实施,逐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各相关企业必须备齐运行台账、监测报告等资料,保证审核过程、绩效有据可依。
严密组织评估验收。严把清洁生产审核关,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受理。对不开展审核或提供审核报告的企业,责令限期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对于不按照规定程序、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或弄虚作假的技术服务单位,责令其改正,确保完成全部评估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是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在秉承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理念的同时,清洁生产可以有效的贯彻资源的节约、循环利用,并且可以与环境和谐达成一致。
为此,专门颁布了《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促使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实施。这对于一些高排放、高污染的企业可以形成有效制约,也可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供加工技术,达到环保环评标准,从而实现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污染物排放超过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规定治理。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门报告,并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所需费用纳入同级预算。承担评估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具体办法,由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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