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高规》整合修订工作已正式启动:(1)为适应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消防现实情况的需要,解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间存在的不协调、不适应等方面问题,住建处标准定额司已下发通知,着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整合修订工作。(2)2010年3月18~21日,公共安全部消防局在天津组织召开了上述两本《规范》整合修订编制
合成泡沫喷雾灭火系统
《建规》、《高规》整合修订工作已正式启动:(1)为适应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消防现实情况的需要,解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间存在的不协调、不适应等方面问题,住建处标准定额司已下发通知,着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整合修订工作。(2)2010年3月18~21日,公共安全部消防局在天津组织召开了上述两本《规范》整合修订编制组成立暨首回工作会议。
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指哪些?(1)遇水燃烧或遇水发热的物质存放场所。如活泼金属、生石灰、苛性l钠等;(2)粉尘密布场所;(3)高压电气设备场所;(4)不溶于水的可燃液体存放场所;(5)浓硫l酸、浓HNO3存放场所;(6)高温生产设备场所;(7)因水渍造成严重损失场所。水消防系统的分类:(1)按系统特征、灭火原理分类: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系统、开式系统;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
7.3室内消防栓:7.3.2室内消火栓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喷水器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其间距应计算确定。本条中"每一个防火分区”为《建规》GB50016-2006版新增要求,原因是部分设计消火栓跨防火分区布置,使用时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阻火、阻烟作用的发挥。但防火分区外走道或两个防火分区间非正压的走道等公共区域的消火栓可以跨区保护。以前有些项目布置消火栓不考虑;防火分区,严重影响防火分区防火门发挥作用;但有时防火门内外并不完全是两个防火分区,穿越防火门不等于就穿防火分区。
7.2室内消防给水管道:7.2.1下列情况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1、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的多层建筑;2、高层建筑。7.2.2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喷水器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7.2.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单独段。对于单层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时关闭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其它建筑阀门的设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消防给水立管不超过1根;当消防立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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