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规则
3.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2 出厂检验
3.2.1 每个灯具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
3.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对于抽检项目检测不合格的,应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验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付收方。复验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不合格,应修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3
小耳朵三插灯头
检验规则
3.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2 出厂检验
3.2.1 每个灯具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
3.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对于抽检项目检测不合格的,应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验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付收方。复验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不合格,应修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3 型式检验
3.3.1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3.3.2 型式检验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品种抽取,每次抽取4件,若灯具光电性能有不合格项,则判为不合格。其它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螺口灯头的接线规定
1、螺口灯头接线要接在管理中心接触点的接线端子上,零线该接在外螺纹的接线端子上。
2、灯头的绝缘层机壳不必有损坏和走电,另外,要搞好绝缘层保障措施,防止有触电事故的风险。
3、对带电源开关的灯头,电源开关手柄不需有的金属材料一部分,非常容易产生导电性难题。
4、对配有白炽灯灯泡的客厅吸顶灯具,灯泡不可紧靠灯盖;当灯泡和绝缘台中间的间距5mm时,灯泡与绝缘台中间务必采用隔热保温对策。
按功能分类:
通规:E26(T)
止规:E26(Z)
接触性能规:E26(C-M)
接触性能规:E26(C-R)
产品方向:适用于产品销向北美及日本等和地区的生产企业。( 注: M-为北美, R-为日本 )满足的技术标准: GB 1483.1-2008;IEC 60061-3:2004
适用于E26螺口灯头的电光源灯泡的质量检测。其结构及有关波形(如螺纹波形)通过电脑的计 算及优化,再通过电脑机床的加工,达到了高度的精密和美观。其材料采用防锈能力强的高硬质合金制造。经技术攻关,量规的硬度更提高到 HRC=70~75 (GB及IEC要求: HRC=58~65),寿命提高3~4倍。产品深受国内企业特别是合资企业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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