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弊端
一、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弊端:
因为劳务派遣员工在单位可能缺乏一定的归属感而无法好好工作;可能会招收一些较为低素质员工做出影响公司或单位形象的事情。
二、劳务派遣对于劳动者的弊端:
劳务派遣员工缺乏归属感、劳务派遣员工收入可能不及正式员工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劳务派遣员工可能会被随时辞退。
总之,为什么企业愿意用劳务派遣制呢?归根到底就
正规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的弊端
一、
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的弊端:
因为劳务派遣员工在单位可能缺乏一定的归属感而无法好好工作;可能会招收一些较为低素质员工做出影响公司或单位形象的事情。
二、劳务派遣对于劳动者的弊端:
劳务派遣员工缺乏归属感、劳务派遣员工收入可能不及正式员工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劳务派遣员工可能会被随时辞退。
总之,为什么企业愿意用劳务派遣制呢?归根到底就是正式工难管、不好辞退,谁也不愿意得罪,于是可以拿着企业的成本不敢得罪人呗。所以,招劳务工就是为了好欺副吧,这个问题就绕回来了。你看明白没有,这样的机制能是一个好机制吗?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合同价金;协议主要包括派遣岗位、派遣人数、酬金等内容。
2.用工单位应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保证派遣期间用工关系稳定,用工单位应保证派遣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可在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相关条款,例如委托用工单位支付工资,以此对劳务派遣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风险进行规避。
用工单位用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用工单位应按本单位的标准进行用工管理。用工单位不得区别对待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本单位劳动者相同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接受劳动保护、加班支付加班费、接受劳动培训等待遇。
2.用工单位不得再次派遣被派遣的劳动者。再次派遣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更是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实行再次派遣,存在支付违约金或被派遣劳动者拒绝提供劳务的风险,更存在劳动行政机关处罚的风险。
3.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应严格把控。固然,劳务派遣岗位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具有成本低廉、风险较低的优势,但并不是所有岗位均适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适用临时性、辅助性及替代性岗位,如用工单位不考虑岗位性质,将存在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风险。
劳务派遣与
劳务外包的区分
主要区别点在于:
一,合同主体不同。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且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用人单位必须有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而劳务外包公司的设立并无特殊规定
第二,法律适用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由《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调整;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第三,关注重点不同。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关注的是派遣员工,即“人”;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关注的是业务本身,即“事”。
第四,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
第五,风险承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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