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的法律关系
相比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主要为发包单位及外包单位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劳务外包做出具体法律规定,承包单位与外包单位一般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约定、规制双方权利义务。从本质上看,在劳务外包形式下,外包单位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关业务工作,交付业务成果,发包单位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报酬。具体业务中,发包单
国企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的法律关系
相比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主要为发包单位及外包单位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劳务外包做出具体法律规定,承包单位与外包单位一般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约定、规制双方权利义务。从本质上看,在劳务外包形式下,外包单位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关业务工作,交付业务成果,发包单位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报酬。具体业务中,发包单位主要对外包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监督验收,对外包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过程并不进行管理。可见,劳务外包与承揽关系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实践中也通常认为发包单位与外包单位之间建立的为承揽法律关系,而适用《合同法》中有关承揽合同的规定保障和实现双方之间交付业务成果、给付报酬等民事权利义务。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
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处理?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区分情形依法妥善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一类是,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壹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壹款第壹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和承包人应根据双方的合同承担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基本不对承包人的员工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7月1日生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不仅要求劳务派遣实行同工同酬,而且明确解释了“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规定严格控制劳务派遣数量,加大对相应韦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必然会“有政策和对策”但是你需要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两者相同之处:
实际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两者不同之处
1、法律适用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派遣员工,不得随意退回。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更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
2、涉及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涉及三重法律关系,即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之间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劳务外包涉及两重法律关系,即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承包方与其“从事外包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外包员工”)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发包方与外包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劳务或其他用工关系。
3、管理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员工,主要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派遣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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