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灶3C认证
2019年7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该决定规定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3类产品正式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管理。而煤气灶属于家用燃气器具类别下,也就意味着煤气灶自此从生产许可转为3C认证管理。
公告规定认证实施日
E-Mark认证
煤气灶3C认证
2019年7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该决定规定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3类产品正式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管理。而煤气灶属于家用燃气器具类别下,也就意味着煤气灶自此从生产许可转为3C认证管理。
公告规定认证实施日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也就是说自2019年10月1日起,煤气灶就可以开始申请3C认证了。为了保障从生产许可证到3C认证管理的衔接平稳,顺利实施,公告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一年后也就是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3C的燃气灶就不得出厂、销售,否则就属于行为。
煤气灶之所以从生产许可证管理演变为强制性认证(3C认证)管理,的原因是家用燃气具等这三类产品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用强制性认证管理,更有利于保障产量和人民生命安全。因为3C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要求是完全不同的,3C认证是要求所有出厂产品都必须经过第三方授权实验室的检测和认证方能销售,而生产许可证更偏重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的监管,获得许可证后即代表企业满足了监管要求,并不要求后续所有出厂产品都必须经过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
空气能热泵空调为什么要做3C认证?
2001年12月3号,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发布2001年第33号公告《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其中,目录第7大类“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0703小类即是“空调器”,而空气能热泵空调是归为空调器类的,必须要做3C认证。按照《强制性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内的商品,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二、哪些空气能热泵空调要做3C认证?
满足以下条件的空气能热泵空调需要做3C认证:
1.作为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对公众存在危险的,包括在商店、办公场所、酒店、轻工业、农场等场所由非电人员使用的;
2.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3.装有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额定制冷量s21000大卡/每小时(24360W);
4.可作为一个组件或组件系统的一部分独立销售。
GPSD认证 一般产品安全认证
2001年12月3日,欧盟通过了《通用产品安全指令》(GPSD,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ly,2001/95/EC),并要求各成员国从2004年1月15日开始实施,原指令92/59/EEC也因此作废。GPSD提出了产量安全的基本要求,适用于除食品以外的一切消费产品,特别是对无专门法规(包含通用指令和特定产品指令)规定的产品安全要求做出了基本规定。因此,GPSD处于欧盟产品安全法规体系中的基础和水平地位;同时,GPSD是一些列产品安全专门法规的基础,从产品风险控制、产品安全责任等方面对这些专门法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GPSD旨在确保哪些无专门产品法规(如玩具、化学品、化妆品、机械等)规定的消费品在欧盟境内的高水平的产品安全,从而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保障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正常运作。该指令也补充了专门产品法规未涵盖的一些规定,如有关生产商责任以及主管当局的权利和义务。该指令适用于非食品类的消费品,包括提供服务的所有产品,但不包括古董或二手产品。
产品的通用安全要求及合格评定方法
产品如符合欧共体有关安全条款时别认定是安全的,否则,产品应符合它在是市场上销售的成员国的法规,或符合欧盟公报公布的欧洲标准化的自愿性。如都不符合,产品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评定:
1. 由其他相关欧洲标准转化的自愿性;
2. 产品销售成员国制定的标准;
3. 有关产品安全评定指南的建议;
4. 相关领域的良好行为规范;
5. 技术发展水平;
6. 消费者对于安全的期望。
除了只可向市场投放安全产品这个通用安全要求外,生产商应告知消费者有关所提供产品的危险,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这些危险以及能够追溯危险产品。如果生产商或经销商发现产品是危险的,他们一定要通知主管当局,与主管当局进行必要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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