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轮式机械车;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品、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转为非营运或者由非营运转为营运,小、微型出租、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转为其他载货
报废汽车回收厂家
《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轮式机械车;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品、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转为非营运或者由非营运转为营运,小、微型出租、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转为其他载货车。此规定所称检验周期是指《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
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连续3年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据介绍,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 和摩托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张延军介绍,按照这条规定,私家车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
新规同时规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书、牌号、交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其中,私家车行驶6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公里、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公里,将引导报废。
小型出租车使用8年校车使用15年
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由、发改委、、联合制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我国现行汽车报废标准于1997年制定.此后经过一系列调整,主要采用使用年限为主、使用里程为辅的控制方式,来遏制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北京为例:2005年,北京每年应报废汽车约为8万~l0万辆。然而,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报废汽车却只有2万一3万辆/年,仅为应报废车辆的四分之一,40%的报废汽车回收率,远欧美等发达80%的回收率。虽然近年来北京市汽车需求量不断增大,但是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报废汽车少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越来越严重。截至2009年8月底,北京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381.8万辆,经计算,则应报废汽车量达到15-3万辆.实际回收报废汽车仅为4.7万辆(如表1所示),那么还有10.6万辆应报废的汽车存在于市场上,这对于人们的生命安全是严重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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