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办理进出口资质申办所需材料
贵州进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所需材料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
企业 进出口资质流程
化妆品公司办理进出口资质申办所需材料
贵州进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所需材料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12、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13、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进口许可证实行联网核查管理,纸质许可证与许可证电子数据同时作为海关监管依据。
(1)进口许可证纸面证书内容均为计算机打印。
(2)进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因故需要更改、延期时,发证机构应受理经营者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的申请。
(3)进口许可证与报关单经营单位及贸易方式栏目按以下原则掌握:
①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应与进口许可证上的进口商或收货人一致;
②由于许可证备注栏电子数据内容暂不能传至海关,海关核销及验放以许可证纸面证书备注栏内容为准;许可证备注栏内不允许手工签注,如有涂改或手写内容,视为无效许可证,并上报政策法规司;
③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是海关的监管方式,许可证上的贸易方式仅供参考,监管方式按海关有关规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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