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吸水井、吸(出)水管喇叭口等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吸水喇叭口的规定
1)消防水池吸水井、吸(出)水管喇叭口等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吸水喇叭口在水池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3)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
天津预制消防池生产厂家
消防水池吸水井、吸(出)水管喇叭口等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吸水喇叭口的规定
1)消防水池吸水井、吸(出)水管喇叭口等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吸水喇叭口在水池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
3)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当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应符合相关规定;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的保护高度。
4)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倍。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消防水池容量过大时应分成2个,以便水池检修、清洗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供给。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要求、连续补水及设置为两座独立水池要求
提示:
1.两座或两格消防水池可设置水泵共用吸水管。
2.两座水池每座应有独立的池壁,不可共用池壁。当为装配水池时,两相邻池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用于检修操作。
3.当有效水位穿水池壁的吸水管中心线时,应加设连通管。

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
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2 高位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
3 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4 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但火灾时补水可靠,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5 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3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6 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防火门;且消防水池及其支承框架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②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和报警水位
③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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