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适应改革开放和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壮大的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多年来,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邓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大服务”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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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适应改革开放和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需要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壮大的一项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多年来,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邓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大服务”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革求发展、整合职能促效益”的新路子,逐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设施完善、运作规范、”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了“为一方服务,促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31日 令第60号)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的执业机构。它是设在乡镇和城市街道,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市场中介组织。注:在司法实践中,提供法律服务中大家熟知的主要有律师,另一类从业人群就是基层法律服务所中的法律工作者了。当然还有亲朋好友之间帮忙性质的公民代理(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对公民代理的情况进行了较大限制)。
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除不能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外,几乎可以涉足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担任本辖区的乡镇、街道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合伙组织及公民的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查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服务文书,参与协商和谈判,参与协调、仲裁活动,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合作、、分家析产等单项民事、经济法律事务等;
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作用不断推动依法治校进程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学校难免会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事务纠纷。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家长、社会公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师生在校园内遇到的各类问题所引发的纠纷也与日俱增,这给学校造成了管理上的困惑与不安,不少学校则采取诸如取消一些正常的教学活动内容、对师生的活动范围严格限制等措施.以牺牲学校的素质教育来换取短暂的校园"安宁"。因此.如何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的法律事务,拿起法律的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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