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
一、雇主可自行或委托有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在内地招聘(招聘者应签订招聘合同)。
二、劳务公司将录取人员的有关资料(如照片、副本等)报入出境事务局核实、批复。
三、通过后由雇主再将赴澳人员的资料报入劳工暨就业局非本地劳力处,提出输入外劳申请。
四、雇主赁批件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凭批件及合同报北京国外经济合作司申请输澳批文。
五、赴澳劳
国内劳务派遣电话
劳务:
一、雇主可自行或委托有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在内地招聘(招聘者应签订招聘合同)。
二、劳务公司将录取人员的有关资料(如照片、副本等)报入出境事务局核实、批复。
三、通过后由雇主再将赴澳人员的资料报入劳工暨就业局非本地劳力处,提出输入外劳申请。
四、雇主赁批件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凭批件及合同报北京国外经济合作司申请输澳批文。
五、赴澳劳务人员在十天内在所在地办理所需资料。
六、赴澳劳务人员将资料及费用(包括劳务押金及费等)交回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向地方港澳办交流司办理赴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时约十五天)
七、通行证办出来后由劳务公司统一安排时间培训、出境。
八、到澳后,由雇主带领或自行到出入境事务局办理非本地劳工证(俗称“蓝卡”)的手续后方可工作。


元月26日发布了关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并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②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派遣员工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执行中,能够严格按的法律、政策进行操作,大限度地保障受雇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的优势:实行劳务派遣后,个人可以合法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前提下寻求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和空间。
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实施以来,关于劳务派遣的争议始终未间断,主要集中在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等。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副主任唐毅表示,由于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实际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酬劳,这其中很容易造成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工同工不同酬,一旦出现任何问题,用人单位还能随时与劳务派遣工解除用工关系。用人单位的优势:有利于用人单位解决“进人容易,出人难”的问题。
同工不同酬不光体现在劳务派遣工实际收入上,不少用人单位还在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费上动起了脑筋。调查显示,劳务派遣工保险购买率仅为60%,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购买率不足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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