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是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
三水合伙纠纷律师
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是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起诉。
在离婚中,委托律师并不是审理案件的先决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自己参与程序——请求离婚及分割财产监护权;所以如果你不着急,没有巨额财产纠扯不清,也不会为监护权你死我活,同时具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语言组织能力,能够将事实自述清楚,以及想省钱,那么是否请委托律师区别不大,自诉可能更划算。
但如果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即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量巨大繁复(房产+投资+公司股权)/另一方有隐藏或转移财产的嫌疑;或者双方都非常想要抚养权时,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指导,这类情况有律师与没律师相比可能会出现天壤之别。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如果对方在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
1、涉外民事纠纷案件没有审限限制。我国民事法规定,一般国内普通民事案件(包括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但人民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2、送达期间。向国外一方送达文书,若顺利送达则可缩短期间,否则人民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则需6个月(国内民事公告送达期限为2个月);
3、答辩期:30日(国内民事答辩期为15天);
4、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后方能生效,公告期6个月(国内民事公告送达期限为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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