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的深入比较
合同名称
在劳动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对于合同名称并无法律特殊要求,其名称可以是服务外包协议,也可以是承揽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
与劳务提供方的关系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务用工关系;在
劳务外包派遣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的深入比较
合同名称
在劳动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对于合同名称并无法律特殊要求,其名称可以是服务外包协议,也可以是承揽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
与劳务提供方的关系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务用工关系;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与服务人员无直接关系。
对劳务提供方的管理权限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给劳务派遣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并监督指挥其完成工作任务;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对服务人员无直接管理权限,服务人员接受承包方的工作安排和监督指挥。
劳务外包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外包员工与发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也无需受其规章制度约束,加之外包员工的不稳定性更强,极易导致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
对于核心关键业务岗位或可能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岗位杜绝使用外包员工。对于将长期在本单位工作,表现好的外包员工考虑转为派遣或者正式的合同用工,更好的发挥人才的作用,守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在外包协议中对于保密做出明确合适的约定,对于外包员工对发包企业造成的损失,保留对劳务外包企业的追偿权。
随着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日益规范化,劳务外包的形式必将出现一个新的高潮,但是随着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法律对于劳务外包的规范也只是时间问题。本文虽然对劳务派遣与外包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提出来些许的对策,但也仅是立足于当下的法律规定。企业要想很大程度的规避劳动风险,还是需要通过规范的手段进行人员管理,实现合法合规、有序的运转,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赢。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岗位范围
发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1.临时性工作岗位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工对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什么?
一,随时被用人单位退回
因为用人单位用劳务派遣工,就是为了配合业务特点,所以,企业忙的时候,就需要你,不忙的时候,就把你退回。当然,用人单位把你退回之后,你是可以由派遣单位派遣到别的公司去的。但是,这也会让你没有归属感。
二,薪资福利低
当你作为派遣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你是无法享受到用人单位的福利的。有一个朋友,他是一名程序员,被派遣到一家软件公司,这家公司福利很好,可是,这些跟他都无缘。而他所在的派遣公司,也几乎没有什么福利。所以,除了工资之外,其他福利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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