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热器制造单位的职责
换热器的制造单位至少应包含以下职责:
1.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制造,如果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设计文件,并且对改动部位做出详细记载;
2.制造单位在换热器制造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换热器或原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
3.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换
换热器批发
换热器制造单位的职责
换热器的制造单位至少应包含以下职责:
1.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制造,如果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设计文件,并且对改动部位做出详细记载;
2.制造单位在换热器制造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换热器或原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
3.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换热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照标准、图样和质量计划的规定对换热器进行各项检查和试验,出具相应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行和完整性负责;
4.制造单位在检验合格后,应出具产量合格证;
5.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管壳式换热器产品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至少保存下列技术文件;
(1)质量计划。(2)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3)产量证明文件。(4)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文件。(5)标准中允许制造单位选择的检验试验项目记录。(6)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检验、试验记录。(7)原设计图和竣工图。
6.其他结构形式的换热器制造技术文件的保存要求应按相应标准执行。
折流板缺口的布置
(1)卧式热交换器的壳程为单向清洁流体时折流板的缺口宜水平上下布置;气体中含有少量液体时,应在缺口朝上的折流板低处开通液口,液体中含有少量气体时,应在却口朝下的的折流板高处开通气口。
(2)卧式热交换器、冷凝器和重沸器的壳程介质为气、液相共存或液体中含有固体颗粒时,折流板缺口应垂直左右布置;气、液共存时,应在折流板高出和低处开通液口和通气口,;液体中含有固体颗粒时,应在折流板低处开通液口。
换热管:
换热管直管段长度推荐采用:1.0m、1.5m、2.0m、2.5m、3.0m、4.5m、6.0m、7.5m、9.0m、12.0m。
换热管可采用定尺或倍尺交货,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
(1)L≤6.0m,偏差为0mm-4mm;
(2)6.0m
(3)9.0m
(4)12.0m
(5)L>15.0m,偏差为0mm-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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