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指令 2014/33/EU 不适用范围:
1.国有或私人运输人员的缆索铁道车,包括电缆车;
2.为军i用和警i方用为目的而专门设计和建造的升降机;
3.矿山降机;
4.剧院升降机;
5.装于交通工具上的升降机;
6.连在机器上并且是专门用于进入车间的升降机;
7.齿轨和齿轮载车;
8.施工现场用于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与货物的升降机。
欧盟电梯CE认证
电梯指令 2014/33/EU 不适用范围:
1.国有或私人运输人员的缆索铁道车,包括电缆车;
2.为军
i用和警i方用为目的而专门设计和建造的升降机;
3.矿山降机;
4.剧院升降机;
5.装于交通工具上的升降机;
6.连在机器上并且是专门用于进入车间的升降机;
7.齿轨和齿轮载车;
8.施工现场用于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与货物的升降机。
电梯投入使用前,很多方面要监察,认证机构将负责检查完整的质量体系,包括设计、自造、安全、测试和投入运营等环节要符合EN81-1和EN81-2。 然后,电梯要经过欧盟方式的检查,所有梯种都可以由认证机构认证。电梯投入使用之前,还需由电梯的认证机构做临终检查。如果是一些非标的电梯,电梯的整套设计和安装都必须经过单独的检查认证。
电梯安装必须遵循欧洲其他相关指令,重要的是机械指令2006/42/EC. 它是电梯指令的基础。另外还有一些重要的指令如低压指令2006/95/EC、电磁兼容性指令2004/108/EC。
对于电梯制造商来说统一电梯标准并不是万全之策,全能钥匙,很多当地的法规还是必须遵守。而且在这个标准里,没有包括建筑、电气、消防等方面的条文,再加上各国存在很多方面的差异,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例如,在EN81-1里,较低层门高度为2000豪米,在荷兰和其他北欧,较低层门高度为2100豪米。因此要达到统一电梯标准的目标还是任务重而道路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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