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保管1.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门储存、专人保管。2.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放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和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
劳保用品 生产厂家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保管1.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专门储存、专人保管。2.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放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和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发放。5.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审批,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6.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7.每月15日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日,各单位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填写《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发放统计表》,到公司人力资部办理领取手续。8.公司安全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督,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二章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 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 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劳动防护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净室工作服的管理
1、般生产区、控制区和洁净区的工作服在式样、颜色方面应有明显区分,不得混穿。
2、净室工作服的洗涤消毒
3、般生产区工作服每周洗涤1~2次,控制区、洁净区工作服必须每班洗涤消毒。
4作结束时,控制区和洁净区工作人员应及时换下工作服,放入待洗涤消毒窗口内由专人洗涤。不得带出控制区或洗净区。
5作服的洗涤和干燥应在清洁的室内进行,避免灰尘和虫类污染。不同洁净要求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洁净区和控制区的无菌服洗涤干燥后受逐件配套装入灭菌袋中,集中灭菌。灭菌后做好状态标记并注明灭菌日期,灭菌后的工作服2日内使用。.4、作服柜应分待换工作服柜和换下工作服柜,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6作人员所穿的内衣面料是聚酯类的,虽然外面穿有洁净工作服,但仍然能散发出尘埃,国外有人做过试验,不同的内衣,所散发的尘埃数不等。聚酯类少,其次是棉类,多的是毛衣。
洁净室是以控制浮游微生物及尘埃这为目的在空间。操作人员及其服装的管理与洁净室内的尘埃和微生物污染有密切关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防静电连体服 四连体:帽子+上衣+裤子+鞋

消防防护服又称防护服,防护工作服,消防战斗服等。按防护功能分健康型防护工作服,如防辐射服、防寒服、安全型防护工作服,如阻燃服、防静电服、、宇航服、潜水服、防酸服及防虫服等;为保持穿着者卫生的工作服,如防油服、防尘服及拒水服等。防护工作服的结构,一般都有高覆盖、高闭锁和便于工作的特点,宇航服和潜水服等特殊防护工作服还配有相应的装备和器件。防护工作服的材料,除满足高强度高等穿用要求之外,常因防护目的、防护原理不同而有差异,从棉、毛、丝、铅等天然材料,橡胶、塑料、树脂、合纤等合成材料,到当代新功能材料及复合材料等,如:抗冲击的对位芳香族聚酰胺及高强度高模量聚乙烯纤维制品,拒油的含氟化合物,抗辐射的聚酰亚胺纤维,抗静电集聚的腈纶络合铜纤维,纤维及经相关防臭整理的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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