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由哪个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法》和人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划分如下:
1.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起。
2.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
离婚咨询电话,佛山离婚律师禅城房产纠纷律师
禅城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由哪个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法》和人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划分如下:
1.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起。
2.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
离婚咨询电话,佛山离婚律师禅城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
要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并通知当事人,并在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按多数的离婚案件是不需要提交答辩状的。
之后人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但不少案件会提起半个月就通知当事人了,并不只是提前3日。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