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应如何处理?
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
夫妻涉外协议离婚的五大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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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应如何处理?
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
夫妻涉外协议离婚的五大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四、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i队带回的医i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五、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i婚证起到一方死i亡(合被宣告死i亡)或离婚时为止。
离婚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可以在收到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调解)不服的,按民事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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