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
(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2)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与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水泥消防池代理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
(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2)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 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与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6.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消防水池容量过大时应分成2个,以便水池检修、清洗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供给。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要求、连续补水及设置为两座独立水池要求
提示:
1.两座或两格消防水池可设置水泵共用吸水管。
2.两座水池每座应有独立的池壁,不可共用池壁。当为装配水池时,两相邻池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用于检修操作。
3.当有效水位穿水池壁的吸水管中心线时,应加设连通管。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水幕和防护冷却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当建筑群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积应按消防用水量一幢建筑物的用水量计算确定。
消防水池的补水: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有消火栓系统不应小于50m3.
呼市消防池安装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当出现市政给水管网或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呼市消防池安装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等规定之一时,都应当应设置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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