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一企一策、排污证、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环评、竣工验收、废气工程、废水工程等根据《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
排污许可证申请
关于实现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
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OCs一企一策、排污证、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环评、竣工验收、废气工程、废水工程等
根据《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位于东莞市辖区内,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详见附件1)的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染物以及其他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实施时限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属于2017-2019年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5个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饮料制造业)的现有排污单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附件2)
(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除上述情形,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现有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2020年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和管理类别表见附件3)
(三)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广东天源环保--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证;
情节恶劣的,报检有批准权的市准许,勒令暂停营业、关掉:
(一)依规理应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是申请后未获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空气污染物的;
(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期满后未申请持续排污许可证,或是持续申请没经核发环保局批准仍排污空气污染物的;
(三)被依规撤消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污空气污染物的;
(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别的情况。
广东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
为积极推进我国固定不动污染物清除整治和今年排污许可颁证备案工作中,完成今年固定不动污染物排污许可全覆盖,广东生态环境厅公布了有关今年推行排污许可颁证备案工作中的通知(下称《通告》)。《通告》强调,我国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排污空气污染物、水染物及其别的空气污染物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别的企业经营者(下称“排污企业”)均应按照规定领取排污许可证或开展排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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