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海外】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
专利申请类型转换
日本专利制度允许申请人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申请之间转换专利申请的类型,且保留原申请日。只要保持申请内容的同一性即可进行申请类型的转换,在申请类型转换之后,原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入口方法直接进入网站,进入英国专利局主页后,在网页的左上方竖直排列6个可链接项,点击进去可以分别检索专利、商
美国专利申请原则
【走向海外】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
专利申请类型转换
日本专利制度允许申请人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申请之间转换专利申请的类型,且保留原申请日。只要保持申请内容的同一性即可进行申请类型的转换,在申请类型转换之后,原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入口方法直接进入网站,进入英国专利局主页后,在网页的左上方竖直排列6个可链接项,点击进去可以分别检索专利、商标、外观设计、版权等信息。进行申请类型转换时,请求转换的主体必须是原申请人或原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在原申请是共同申请的情况下,请求转换的必须是所有申请人。请求转换时,需要填写申请类型转换的请求书,并且重新提交新的申请文件。
订正审判制度
在日本,专利权授权登记注册之后,专利权人可以申请订正审判。但是,当专利权人收到无效审判请求书副本之日起到无效审判宣告确定日之间,专利权人不能单独申请订正审判而需通过订正请求来进行订正。订正审判在专利权消灭后也可以请求,但经过无效审判所有的权利要求都被无效后则不可以申请订正审判。可以到专利局网站上看看您的是不是规定的理工科目录里的,再决定报名与否。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宗旨为各大中小型企业,独立发明人,提供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的一个窗口。
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的范围
通常,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工业产品形状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形状是指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也就是指产品外部的点、线、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制造的结果;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含义
工业产品外观图案是指由任何线条、文字、符号、色块的排列或组合而在产品的表面构成的图形。产品的外观图案应当是固定、可见的,而不应是时有时无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看见。
工业产品色彩含义
工业产品的色彩是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者颜色的组合,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的色彩。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
2016年工业品外观设计五局合作联合声明
2016年11月1至2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日本特许厅(JPO)、韩国特许厅(KIPO)、1知识产1权局(SIPO)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以下简称“五局”),齐聚在北京召开2016年工业品外观设计五局合作(ID5)年度会议。如果优先权不成立时,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就是申请的面交日或者是邮戳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作为观察员应邀参会。
本次会议重申了五局在2015年首届ID5年度会议上通过的合作目标,包括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形成而且通用的外观设计保护体系。
认识到向用户和公众提供更好服务、进一步推动外观设计领域的重要性,认识到五局深化合作对于形成切实成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增强合作透明度的必要性,五局进一步就合作总体原则和合作领域达成一致,以确保ID5目标的实现。
五局决定,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通过以开展项目为主的方式继续进行合作,确保合作成果惠及利益相关方、合作局及其工业品外观设计体系。
五局决定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审查实践研究、自动化支持系统、外观设计分类、质量提升、数据统计等,并就新兴技术及有关外观设计新议题共同探索可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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