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土壤污染,我们认为工矿企业应该至少做好以下4方面:
1.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相关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避免土壤污染,我们认为工矿企业应该至少做好以下4方面:
1.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
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相关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为什么要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获得迅猛发展,城市化、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土地的相关工作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拆迁过程中利益冲突集聚,矛盾纠纷繁多,且涉及被农民的切身利益和长远生计,因而涉土行政复议、案件也呈高发态势。开展风险评估是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土地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的重要举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是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一)更加注重项目合法性评估。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是否符合《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的行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和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申报要件是否、真实、有效。(二)积极探索项目合理性评估。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是否符合新时代特色思想要求,是否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近期和长远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否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1)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当地环境特征选择环境要素进行调查与评价。
(2)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区划和主要的环境敏感区,收集评价范围内各例行监测点、断面或站位的近期环境监测资料或背景值调查资料,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和代表性布设现状监测点位。
(3)确定污染源调查的主要对象。
选择建设项目等标排放量较大的污染因子、影响评价区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和特殊因子以及建设项目的特殊污染因子作为主要污染因子,注意点源与非点源的分类调查。
(4)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或相关标准规定的评价方法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及各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并说明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5)根据调查和评价结果,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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