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灭火系统:
包含喷淋头,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和供水设施组成。一般在二装后房间格局改变后,原有的喷淋头位置在新的格局中不符合消防的规范,这就很容易导致在验收的时候直接不合格!更换和调整喷淋很麻烦的地方是在于要想换一个喷淋,有时候一整层甚至一整栋的消防管网里面的水都要放掉,然后才能更换,更换后再重新启动水泵,增压到末端压力为0.4Mpa,有些场所管道老化
消防工程施工
自动灭火系统:
包含喷淋头,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和供水设施组成。一般在二装后房间格局改变后,原有的喷淋头位置在新的格局中不符合消防的规范,这就很容易导致在验收的时候直接不合格!更换和调整喷淋很麻烦的地方是在于要想换一个喷淋,有时候一整层甚至一整栋的消防管网里面的水都要放掉,然后才能更换,更换后再重新启动水泵,增压到末端压力为0.4Mpa,有些场所管道老化,喷淋老化,会直接导致在打压的时候管道连接处裂开漏水,喷淋头漏水!工程量巨大!有些非二装的场所,涉及到精密仪器的,工作量更大,因为要保护现场设施设备!

电气防火1.配电房地面应安装绝缘地板,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烟火。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腐蚀材料和物品。2.现场配置的各种保护器、电路、设备等应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确保电气绝缘,防止闪耀。3.加强电器防火教育,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在电气防火重点处设置禁止标志。三、组织机构1.防火领导小组见表3-4。防火领导小组表3-4施工现场各部门、防火措施一、木工棚防火须知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易物品及危险物品。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提货单、凭证、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燃材料堆场、仓库、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整理出了施工现场的消防相关要求
01总平面布局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02消防车道2.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2.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2.1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2.2.2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2.2.3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2.2.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03临时消防设施3.1一般规定3.1.1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3.1.2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消防配电线路。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3.1.3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3.2灭火器3.2.1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3.2.1.1易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3.2.1.2动火作业场所;3.2.1.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3.2.1.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3.2.2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2.2.1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3.2.2.2灭火器的低配置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常见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知识
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2、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保护对象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2)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3)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8.0.7每季度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1次全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本规范第E.1节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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